10月2日,开州市民刘某在开州区大德场镇闲逛时看见有出售气枪的小广告,于是当天就联系并以2400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气枪和40余发铅弹。5日见天气较好,想去温泉镇试枪打猎,便驾驶渝F8J5**小型轿车从开州区城区往温泉镇方向行驶。
当天,车辆行驶不到20公里便被公安机关查获。当时开州区交巡警支队郭家大队正在郭家镇东里街执法服务站开展“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”常规安全检查。 参与此次执勤的相关民警说:“刘某当时驾驶着一辆小型轿车,看见我们后神色慌张,执勤民警在对驾驶员排除无证、饮酒、吸毒的嫌疑后,他反而更显紧张,于是执勤民警再对其驾驶的黑色小轿车进行搜查,经仔细搜查在该车后备箱里一推杂乱物品中搜出一把疑似枪支和40余发疑似铅弹的物品,执勤民警立即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控制。” 现查获的疑似枪支和40余发疑似铅弹的物品已被区公安局依法没收并送相关部门进行鉴定,若被鉴定其属于枪支,刘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,被查获的刘某对违法行为后悔不已。 来源:开州区交巡警支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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