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法庭上受审的黄云-记者徐元宾
重庆商报 记者 陈保发 实习生 朱希 18:10 报道
为同学揽工程,帮房地产开发商减免城建配套费等,给他人安排、调动工作……事后收取少者5000元港币、多到数万美元“感谢费”,今日上午,“大小通吃”的原九龙坡区区长黄云涉嫌受贿在市五中院受审。庭审中,黄云当庭认罪,对公诉机关指控的12笔受贿事实均称无异议。
受贿39次总计232万元
据了解,1997年至2008年,黄云先后担任我市沙平坝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区长助理、区长等职务,在此期间,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先后39次非法收受12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现金,总计金额达232万元。
1999年,黄云的同学喻某找到他,希望黄能“开口”帮其所在公司承揽下2个工程,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给其提供了帮助,为此,喻某送上8万元人民币以示感谢。
从这以后,黄云在城市开发建设领域中的调整规划、征地拆迁、退还预交征地费、减免城建配套费、争取优惠政策等诸多方面,开始大肆进行“权钱交易”。从5000欧元到8万美元不等,分39次授受他人送的美元、人民币等共232万余元。
232万可援建10所希望小学
庭审中,公诉机关分14次进行举证,黄云对事实及证据均没有异议。他辩称,自己将受贿得来的钱交给妻子后,妻子一并将其放在家中,并没有用作他用。目前,他的家人已退出全部赃款。
据公诉人称,黄云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性,使国家工职人员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遭到质疑,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。且数额巨大,收受金额可在西部援建10所希望小学,救助百余名贫困失学儿童。考虑到黄在归案后能主动交代错误、退出赃款,悔罪态度诚恳,在定罪时可减轻处罚。
是否构成自首成庭审焦点
庭审中,黄云是否构成自首成了庭审的焦点。
黄云及其辩护律师认为,黄云在归案后存在自首情节。黄云在隔离审查阶段就能主动交代错误,与其在双规阶段交代错误存在本质上的差异。且黄云的家人已将赃款悉数退出。黄云在沙区任职期间,为大学城的建设、钉子户的拆除等作出过很大的贡献,工作操劳以致其身体状况一直欠佳。希望法庭能酌情考虑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。
公诉机关则认为,黄云的行为不符合自首情节的构成要件,不应归结为自首。庭上,黄云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深感后悔。他表示,希望自己好好改造,今后能继续为社会为人民作贡献。
因案情重大,法庭将则期宣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