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夜行 发表于 2017-9-28 09:08:01

国庆中秋将至,区纪委又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

国庆中秋将至,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,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。近日,区纪委又通报了5起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。
和谦镇长坪村党支部书记徐兴明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。2005年1月,徐兴明与时任支书徐元平等人共同商议,决定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食材、聘请炊事员,解决村干部日常办公生活及招待。2014年,徐兴明担任支书后仍继续用村集体资金聘请炊事员至2017年2月。徐兴明、徐元平还存在顶名套取农资综合直补用于村务开支问题。区纪委分别给予徐兴明、徐元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天和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(挂职)程全国超标准公款吃喝问题。2016年7月7日,程全国与镇农业服务中心职工刘某等6人,进城咨询完善桐树村人饮项目资料后,到谭英雄火锅店就餐。餐后,刘某结账时安排餐馆将餐费950元,开具为金额为480元、470元的连号餐饮发票2张,并在镇农业服务中心报销。区纪委给予程全国党内警告处分。
文峰街道中原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杜波违规操办孙子满月酒问题。2017年4月,杜波违规为其孙子操办满月酒18桌,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4700元。区纪委给予杜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违规收受礼金已清退。
大进镇金炉村综治专干陈邦敏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。2016年10月,陈邦敏违规操办乔迁宴18桌,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200元。区纪委给予陈邦敏党内警告处分,违规收受礼金已清退。
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职工胡勇等人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。2014年7月,胡勇、李厚琼、官娅俐、刘定波、喻斌5人,利用到内蒙古培训学习之机,更改行程路线旅游。区城乡建委分别给予胡勇、李厚琼、官娅俐、刘定波、喻斌警告处分,违规报销费用已清退。
通报要求,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、引以为戒,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,身体力行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厚植于心、自践于行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区委实施意见,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,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,紧盯不放、一寸不让,对问题突出单位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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